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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相关负责人就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工作答记者问
来源:公安部    时间:2023-08-30 0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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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煤矿严重违法建设生产。一是边建设边生产。新井煤矿处于建设阶段,但无视法律法规要求,大肆违法违规组织开采,2020年12月至2023年1月实际生产原煤245万吨。二是越界开采。采矿证面积1.3448平方公里,实际采场剥离面积已经达1.698平方公里;采场东南部区域超越采矿证矿界和设计批准范围剥离,面积约2.9万平方米。三是违法发包给无资质企业施工。新井煤矿将土石方剥离工程先后发包给无任何资质的宏鑫垚公司和不符合矿山建设承包资质的宁夏固本公司。四是严重违规组织生产形成重大隐患。为了多出煤、降成本,违反设计组织施工,形成超高超陡台阶,人为制造重大事故隐患。五是安全管理流于形式。股东及其代表直接指挥生产作业,“五职矿长”和职能部门等不履行法定职责,未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统一协调、管理,存在“以包代管”现象。六是技术管理缺失。没有地质测量、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及人员,未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剥采作业计划和边坡工程监测方案,未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分析。

施工单位违法冒险蛮干。一是无资质施工。宁夏固本公司、宏鑫垚公司均无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违法承揽工程施工。二是不顾安全冒险作业。随意布置钻孔,频繁组织在高陡台阶坡底实施爆破,采用“掏根”式剥挖,对经常性发生的地表变形、浮石滚落等边坡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三是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长期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从未组织开展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四是应急处置不力。2023年2月19日、20日西区边坡已发现有落石、伞檐等险情,不做处置继续作业;事发当日,发现事故征兆后没有及时有效组织现场作业人员逃生。

中介机构、监理公司故意弄虚作假。一是评价报告造假。内蒙古煤科院针对能源、自然资源部门编制了开采境界不一致的初步设计、开发利用方案;出具的边坡稳定性评价报告与实际严重不符。二是监理合同造假。天柱银川分公司私刻山东天柱公司印章与新井煤矿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实际由宁夏正信公司负责工程监理。三是矿山储量年报造假。亿诚勘查公司编制的新井煤矿2021年度、2022年度矿山储量年报动用资源储量为0万吨,与实际严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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